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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0指考分發】確診考生 3大補救措施 收藏
大學問編輯部 2021-07-27 考試分發
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為兼顧考生升學權益及招生公平,針對具有報考國內大學資格的確診考生,提供參加考試入學招生管道的3大補救措施,以外加名額錄取的方式,讓這些考生不至於因疫情影響喪失今年上大學的機會。不過,有些校系無法參與這項補救措施,包括醫學系、牙醫系、中醫系、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,都不列入確診考生可以申請或分發的校系中。

4大資格條件 須符合
符合下列4項條件的考生,才能參加110指考分發補救措施。1.已報名110學年度的指考。
2.因新冠肺炎確診治療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,或於指考期間確診以致於無法全程參加已報名的考試科目。
3.已通過110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。
4.經招聯會審查認定者。
3大補救措施 任選一
符合資格的考生,可於下列3種補救措施中選擇一項類別來申請。【指考分發】:檢附自傳、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,最多可申請6個指考分發的志願校系,經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後,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。
【繁星推薦】:有參加110學年度繁星推薦入學管道,獲錄取並放棄的考生,可以按繁星推薦入學錄取校系分發。
【個人申請】:有參加110學年度個人申請入學管道,獲校系正取錄取或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,可以按個人申請獲「正取錄取」或「備取且經分發」的校系中,選擇1個校系分發。
7/26-8/2上網申請
考生須上網填寫申請表單,選擇補救類別,提供確診證明文件。【申請時間】:110年7月26日上午9時起至8月2日下午5時止。
【申請方式】:上網填寫「指考補救措施申請表單」,通過資格審查後,再繳交備審資料及相關文件。
【重要時程】
1.資格審查:110年8月3日至8月10日。
2.繳交備審資料及相關文件:110年8月16日前。
3.大學審查考生資料:110年8月18日至8月27日。
4.錄取放榜:110年8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