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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職考情 【113四技甄選】7/16放榜,有疑問快複查
113學年度「四技甄選」的分發結果於113年7月16日放榜了。考生可於當天上午10點起直接上「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-四技甄選」網站查榜。此外,各甄選學校亦會寄送分發結果通知,還請考生留意信件收取。若對分發結果有疑義,請在7月17日中午12:00前申請複查。 網站查榜 【查榜時間】:113年7月16日10:00起。 【查榜方式】:上網至「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-四技甄選」網站,「一般組」考生請點選「考生作業系統」,選擇最下方的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」,即可查詢;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則點選「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」,同樣選擇最下方的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」即可。 複查怎麼做? 考生若對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如有疑義,可向招生委員會申請複查。 【申請時間】:113年7月17日中午12:00前。 【檢附資料】: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」和「就讀志願表」正本。 【申請方式】:請將上述資料於規定時間內傳真(02-2773-5633)至招生委員會,並以電話(02-2772-5333#211、214、215)確認對方已收到傳真。招生委員會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複查結果。複查以1次為限,逾期不受理。 報到注意事項 113年7月18日起,錄取生請依甄選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方式完成報到手續。若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,錄取資格會被取消,還請考生留意報到時間。 1.若同時獲得113年「四技甄選」和「技優甄審」的錄取資格,只能擇一報到。若已完成「技優甄審」錄取校系的報到,則須在期限前聲明放棄,才可至「四技甄選」的錄取校系報到。 2.已完成「四技甄選」錄取校系的報到之後,若想參加113年「統測分發」或其他大專院校的招生,必須於「四技甄選」錄取校系規定的時間內聲明放棄。 3.如果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且欲放棄錄取資格,仍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,但也不能參加當年度的科大「統測分發」及大學「考試入學」招生。
大學考情 【113分科測驗】7/12-7/13考試,避免扣分行為
113年「分科測驗」於113年7月12、13日舉辦,「大學問」(www.unews.com.tw)建議同學除了熟讀各科考試內容外,也要留意一下試場注意事項和作答注意事項,特別是考試開始鈴聲響起即可在答題卷的簽名欄簽名,避開不必要的失分,減少遺憾,順利圓滿地完成分科測驗。 ★考前記得一定要先去看考場。請參考:【113分科測驗】7/9公布考場,你看了嗎? 在出發進考場前,趕快來看一下有哪些事情要注意,也請別忘了攜帶「身分證」(或有照片的健保卡或護照或居留證或駕駛執照或身心障礙證明)正本和相關文具,包括:黑色2B軟心鉛筆、橡皮擦、黑色墨水的筆、修正液或修正帶、圓規、直尺、三角板、量角器、無文字符號的文具盒(袋)及透明墊板等都是可以攜帶入座的物品。 特別要提醒考生的是,進入試場就座前,請確認鐘錶的鬧鈴功能均已關閉,並取下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眼鏡類、智慧型手錶類、智慧型手環類、耳機類);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(含關閉鬧鈴、震動、提示音等所有功能),若考試鈴響後,發現考生的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,會加重罰則。 113分科測驗 日程表 試場注意事項 考場中有許多注意事項須遵守,違反者會依情節輕重扣減該科成績1至6級分,甚至該科全部成績,有些也會取消考試資格,還請考生們特別留意。 【考場嚴禁舞弊或飲食】 1.考場嚴禁作弊或頂替行為,違反者將會取消應考資格或扣減全部成績。 2.考試時禁止飲食、嚼食口香糖、抽菸等,違反者將依情節輕重扣減成績(1級分)。如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,須於考試前持相關證明申請。 【入場離場時間須遵守】 1.考生於預備鈴響時即可入場,但在考試開始20分鐘後即不得入場;入場後,應迅速對號就座;就座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;考試開始鈴響前,請勿翻閱試題本,也不能書寫、畫記、作答,違者將扣減成績(3級分)。 2.考生入場就座後,請先確認座位標示單上的姓名與應試號碼、報考科目正確無誤,如有錯誤,請於考試開始鈴響前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。若於作答後才發現坐錯位置,將依情況扣減成績(1~3級分)。 3.考試開始60分鐘內,不可以離場。除非因生病或特殊原因,且須經監試人員同意才可離場,否則會扣減該科全部成績。 【不要將文具以外之物帶入考場】 1.具有傳輸、通訊、記憶、拍攝、錄影或計算功能的物品不可攜帶入座:如行動電話、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眼鏡類、智慧型手錶類、智慧型手環類、耳機類)、計算機、電子辭典、多媒體播放器材(如:MP3、MP4等)、呼叫器、收音機等。 2.任何可能妨害考試公平的書本、物品或紙張等不可攜帶入座:如:教科書、參考書、補習班文宣 品、試題本、詞彙卡、計算紙、標有數學算式或函數或函數圖形的文具或用品等。 3.鐘錶(如:手錶、時鐘、鬧鐘、電子鐘等)不可以有計算、記憶、通訊、傳輸、拍攝、錄影等功能,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。 4.不能攜帶動物、昆蟲或其標本,以及會影響試場秩序的擬真模型進入試場, 作答注意事項 考生入座後,先目視確認答題卷的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正確無誤,其與座位標示單上的應試號碼與姓名是否相符;在考試開始鈴響起,不必等監試人員宣布,即可在「確認後考生簽名」欄用2B軟心鉛筆或黑色墨水的筆以正楷簽名,如有狀況請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。若未簽名或於考試開始20分鐘後發現錯誤,將扣減成績(1級分)。 答題卷以每人一張為限,試題本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。另外,作答時也要留意下列事項,以免因輕忽這些小細節,違反了規定,反而影響考試成績。 【選擇題劃記要小心】 1.請使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,並且要「粗」、「黑」、「清晰」,且須畫滿方格,不可劃記不全(如:畫半格、畫一點、畫一線等)或未依規定劃記(如:打圈、打勾、超出格外、未擦拭乾淨、劃記太淡等)。 2.更正時,請使用橡皮擦完全擦拭乾淨,不能用修正液或修正帶。 3.請保持答題卷清潔與完整,注意不要塗改應試號碼及條碼,或在方格以外之任何地方作記號。 【寫非選題時要留意】 1.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(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.5mm~0.7mm之原子筆)來書寫答案,作答時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,以方便辨認。更正時,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。 2.作圖題作答時,可使用2B軟心鉛筆,並以橡皮擦擦拭更正,切勿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。 【考場停電時怎麼辦?】 夏日用電量吃緊,發生跳電的機會相對也高。若在考試作答時發生跳電、停電等突發狀況,請考生切勿驚慌,繼續作答。 試務人員會依狀況採取相關措施,通常光線較暗的試場可能延長作答時間,若情況嚴重則可能事後補考或重考。不過不管相關措施或補救方式為何,請考生在停電期間,還是繼續作答。
大學考情 【113分科測驗】7/9公布考場,你看了嗎?
113學年度分科測驗將於113年7月12、13日登場,大考中心已於7月9日公布試場分配表,請考生至大考中心網站,進入「分科測驗\考試訊息」,即可利查詢試場資訊。也可直接查閱下列全臺各考區的分區位置與應試號碼配置一覽表,找到自己的試場位置。 各考區試場為考前一天才開放查看,因此請考生在考前一天的下午2時至4時先去看考場,查看考場位置與交通狀況,若有任何問題,請與該考(分)區連絡洽詢。 ★忘了應試號碼,怎麼查?請參考:【113分科測驗】7/5起 查詢應試號碼 113分科測驗 試場分配表 ★直接下載: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13學年度分科測驗「試場分配表」 ★資料來源:大學入學考試中心
技職考情 【113四技甄選】7/10-7/12上網填志願序
113學年度「四技甄選」科大各校第二階段的甄選結果已公告,「大學問」(www.unews.com.tw)提醒錄取的考生,不管是正取或備取,就算只錄取一個系組,皆須於1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網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,才能接受統一分發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無法分發。 ★如何操作志願序系統?請參考:【圖解】113「四技甄選」志願序登記系統 7/10起 登記志願序 登記就讀志願序時,請以本人「統測准考證號碼」、「身分證字號」及「通行碼」,登入「登記就讀志願序」系統。 【登記時間】:113年7月10日上午10時至7月12日下午5時止。(登記期間每日24小時開放) 【登記方式】:請至「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-四技甄選」網站,「一般組」考生進入「考生作業系統」,選擇「登記就讀志願序(一般組)」;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則請點選「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」,同樣選擇「登記就讀志願序(青年儲蓄帳戶組)」即可。 登記志願序 注意事項 1.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,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 2.進入登記就讀志願序畫面後,請先確認個人資料、錄取校系名稱,以及正、備取名次等是否正確,再開始依序排列志願序。 3.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,請存檔或列印「就讀志願表」。之後若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有疑義時,須附上「就讀志願表」,否則不受理。 4.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「確定送出」後,則不能要求修改,故請考生務必審慎考量後再送出資料。 5.若未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,或登記後卻未「確定送出」也不能要求補救,因此為避免網路塞車,請儘早完成登記。
技職考情 【圖解】113「四技甄選」志願序登記系統
113學年度「四技甄選」於113年7月10日10:00起至7月12日17:00止,開放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系統,所有錄取的正取生與備取生,準備好你的「通行碼」,至「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-四技甄選」網站,「一般組」考生請進入「考生作業系統」,選擇「登記就讀志願序(一般組)」;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則請點選「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」,同樣選擇「登記就讀志願序(青年儲蓄帳戶組)」即可。登記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。若遇任何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(8:30~17:00)致電招生委員會洽詢,電話:02-27725333 分機 211、214、231。 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1個或1個以上校系組、學程,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,接受統一分發,經過分發錄取後,才可取得入學資格。為避免網路壅塞,請盡快上網登記,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或Mozilla FireFox瀏覽器操作,避免使用手機或平版電腦登入,以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。現在就跟著大學問的圖解步驟,一起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。 步驟1:登入系統 「一般組」考生請輸入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統測准考證號碼」、「通行碼」以及「驗證碼」;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請輸入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通行碼」以及「驗證碼」,即可登入。登入後請詳細閱讀注意事項,並按下「開始登記就讀志願序」。 【注意】:通行碼遺失時,請至「下載專區」,下載「通行碼申請切結書」,填妥後傳真(02-27731722)至委員會申請補發,補發以1次為限,作業時間至少須30分鐘,請提早辦理。 步驟2:登記志願序 1.進入系統後,請先核對「個人資料」是否正確,確認「錄取校系名稱」與「正備取名次」是否無誤。 2.在「第二階段之甄選校系科(組)學程(二階甄選結果)」清單中,點選欲就讀的志願,按下「選取→」,即可將選取之志願移至「已選取參加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之甄選校系科(組)學程」清單中。 3.若要調整所選的志願順序,可以利用「上移↑」和「下移↓」挪動順序。志願序號在前的會先分發。若想刪除某一志願,可按「←刪除」,即可移除該志願。 4.志願選填完成後,且志願順序不再修改,請點選「我要進行下一頁就讀志願序確定送出作業」。 步驟3:確定送出 1.請先詳細核對「已選取參加分發之甄選校系科(組)學程志願序及名稱」及「放棄參加分發之甄選校系科(組)學程名稱」中的校系清單是否正確。 2.若資料正確且不再調整修改,則輸入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統測准考證號碼」(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免輸入)及「通行碼」和「驗證碼」後,點選「確定送出」,即完成志願序登記。 3.若想重新調整或修改就讀志願順序,請按「取消(回上一頁修改)」,重新登記志願並排序。 【注意】:若僅有登記志願但未按下「確定送出」,會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。確定送出後,則不可再修改志願序。 步驟4:列印志願 點選確定後,出現「鳳梨圖示」或看到「您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,無法再進行修改」的文字訊息,皆代表已完成甄選入學就讀志願序的登記,可以準備列印或儲存志願表了。 1.請先確定電腦中是否有安裝PDF閱讀軟體。 2.點選「儲存及列印就讀志願表」,即會出現志願序清單的文件檔案,可以直接列印文件或儲存檔案。 【注意】:請妥善保存「就讀志願表」,日後若對就讀志願序分發結果有疑義需要複查時必須使用,若無此表,則無法申請複查。
技職考情 【113技優甄審】7/9放榜,留意報到時間
113學年度「技優甄審」的分發結果將於113年7月9日上午10點起公告於「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-技優入學」網站上。考生進入後請點選右上方的「技優甄審作業系統」,進入頁面後往下拉,選擇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」,即可查詢,也可依學校查看榜單。 錄取後,請同學自行至錄取學校的官網查詢報到時間及方式,並依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,攜帶「學歷(力)證件」、「身分證」、「獲獎證明」或「技術士證」或「專技普考證書」等正本資料辦理報到,逾期若未報到,入學資格將被取消。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義,可向招生委員會申請複查。 【時間】:113年7月10日12:00前。 【方式】:填妥「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」,並連同「就讀志願表」,在期限內傳真至招生委員會(傳真號碼:02-2773-5633),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到傳真。(聯絡電話:02-2772-5333分機210、214) 【注意】:申請分發結果複查以一次為限,逾期不受理。招生委員會將複查結果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。 放棄入學資格 獲分發且已報到的錄取生若想參加113年「統測分發」或其他學校的招生,必須在期限內向已報到學校聲明放棄「技優甄審」的錄取資格。 【期限】:113年7月17日12:00前(以郵戳為憑)。 【方式】:填妥「已報到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」,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,傳真至已報到的錄取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,並以電話確認傳真是否收到。(請參閱:簡章附錄十三、甄審學校代碼暨地址、電話、傳真一覽表) 【注意】:若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,則不能參加113「統測分發」或其他學校的入學招生。若同時獲得113「四技甄選」和「技優甄審」的錄取資格,則只能擇一辦理報到。
軍警考情 【113警察大學】7/5放榜,注意兩階段報到
113學年度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第93期招生於113年7月5日放榜,考生可上「中央警察大學」,點選「招生資訊」處查看榜單。 警大也會於7月12日寄發複試正取、備取通知給考生。若未收到通知,請考生於7月17日前上警大官網或向警大教務處註冊組(03-3273315)查詢。入學報到分通訊報到和實際報到兩階段,請正備取生留意報到時間和所需文件。 ★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第93期複試錄取名單 第一階段:通訊報到 【報到期限】:113年7月8日至7月19日(以郵戳為憑)。 【所需文件】 1.學歷證件(高中職畢業證書或主管教育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正本)。 2. 93期1隊學生入學志願書(簡章附件七,也可登入警大學士班四年制網路報名系統列印)。 3. 93期1隊學生入學保證書(簡章附件八,也可登入警大學士班四年制網路報名系統列印)。 【報到方式】:請正取生於期限內將上述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警大辦理報到。若逾期未寄出,入學資格將被撤銷,由備取生遞補入學。 【注意事項】:請參閱「第93期新生入學須知」。 第二階段:實際報到 【報到時間】:113年8月9日上午8點30分至中午12點前,須報到入學(實際時間以入學通知所載日期為準)。 【報到方式】:錄取生請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,並住校接受預備教育。若逾時未報到,則入學資格將被撤銷,由備取生按備取排名依序遞補。(遞補作業至8月31日截止,遞補通知會刊登在警大官網並以電話通知遞補,請考生留意)。 【注意事項】:請參閱「第93期新生入學報到注意事項」。
大學考情 【113分科測驗】7/5起 查詢應試號碼
113學年度分科測驗的「應考資訊」將於113年7月5日起開放查詢,內容包括:姓名、應試號碼、考區、試場、報考科目、考試日程等。若考生報名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,大考中心也會以簡訊通知網路查詢連結網址,請考生務必於考前上網查詢。 考生可至「大學入學考試中心」的「分科測驗\試務專區」,進入「應考資訊查詢」,即可查詢或列印「應考資訊」。 「應考資訊」有誤,怎麼辦? 查詢「應考資訊」時,請考生務必核對各項資料,如果發現姓名、考區、報考科目、無冷氣試場等4項,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,請在開放查詢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大考中心提出更正。 【集體報名更正方式】:集體報名的同學請向代辦單位(學校或補習班)反映,由代辦單位傳真「應考資料更正表」至大考中心。 【個別報名更正方式】:個別報名的考生,請將身分證影本、更正項目及聯絡方式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向大考中心提出更正。傳真完成後並以電話確認是否收件。 *電子信箱:photo@ceec.edu.tw *傳真號碼:02-23661365 *連絡電話:02-23661416轉608 考試時要帶有照片證件 「應考資訊」已取代過往傳統的准考證,且並非考試當日入場應試的必要文件。考試當天必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的居留證、護照、駕駛執照、全民健康保險卡等作為身分查驗的證件。 ★身分證或健保卡遺失怎麼補辦?請參考:【學測新制】身分證帶了沒?沒帶就GG了
技職考情 【圖解】113「技優甄審」志願序登記系統
113學年度「技優甄審」於113年7月3日10點起至7月5日下午5點開放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系統,所有錄取的正備取生,請準備好你的「通行碼」,至「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-技優甄審」網站,點選「技優甄審作業系統」,選擇「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」即可。請勿使用手機或平版電腦登入使用系統,以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完全,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操作。 考生無論是正取或備取1個或多個校系科(組)、學程,均須以通行碼登入系統登記就讀志願序,並完成「確定送出」後,才能經由統一分發取得入學資格。登記期間內系統24小時開放,最後1天僅至17:00止。系統關閉後則不提供列印功能,為避免網路壅塞,請儘快上網登記。現在就跟著「大學問」(www.unews.com.tw)的圖解步驟,一起完成志願序登記作業。 步驟1:登錄系統 輸入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出生年月日」、「通行碼」以及「驗證碼」即可登入。登入後請詳細閱讀注意事項,按下同意即可開始。 【注意】:就算只有錄取一個校系的正取或備取,也要登錄就讀志願序,才能進行分發作業。 步驟2:登記志願序 1.請先核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,確認「可選填的校系組學程名稱」與「正備取名次」是否無誤。 2.在「可選填之校系科組學程名稱」清單中,點選欲就讀的志願,按下「加入志願」,即可將選取的志願移至「已選填之就讀志願序」清單中。 3.若要調整所選之志願順序,可以利用「上移志願」和「下移志願」挪動順序。志願序號在前的先分發。若想刪除某一志願,可按「刪除志願」,即可移除該志願。 4.志願選填完成後,若志願順序不再修改,請點選「我要進行下一頁確定送出作業」。 【注意】:志願序號在前的先分發。在調整志願序的過程中,可以隨時按下「暫存志願」,系統會儲存目前選填的就讀志願序結果。但在未完成下一步驟前,都不算完成志願序的登記,不能參加分發喔。 步驟3:確定送出 1.請先詳細核對「已選填之就讀志願序」及「放棄選填之校系科組學程名稱」(沒選取的志願)的清單是否正確。 2.若資料正確,則輸入個人「身分證字號」、「出生年月日」及「通行碼」和「驗證碼」後,點選「確定送出」,即完成志願序登記。 3.若想重新調整或修改就讀志願順序,請按「取消」,即可回上一頁修改,重新登記志願並排序。 【注意】:確定送出後,志願序就無法再做任何更改。 步驟4:列印志願 點選確定後,出現「鳳梨圖示」或看到「您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」文字訊息,代表已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。請將志願序列印或存檔,並妥善保存,。 1.請先確定電腦中是否有安裝PDF閱讀軟體。 2.按下「列印(儲存)就讀志願表」,即會出現志願序清單的文件檔案,可以直接列印文件或儲存檔案。 【注意】:「就讀志願表」請儲存或列印妥善保存,在就讀志願序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時須使用。如果沒有附上「就讀志願表」,則無法申請複查作業。
技職考情 【113四技甄選】6/27-7/3正備取放榜
113學年度「四技甄選」的各校甄選結果將於113年6月27日上午10點起至7月3日,陸續公告在「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—四技甄選」網站上,並可持續查詢到7月3日下午5點止。「一般組」考生可直接在「考生作業系統」,點選「正備取生名單查詢」;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則可進入「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」,同樣點選「正備取生名單查詢」。此外,考生亦可直接至各甄選學校官網查詢。 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給考生,故請考生一定要上網確認,以免影響後續就讀志願序的登記作業與統一分發結果。 錄取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甄選錄取結果有疑義,可向甄選學校申請複查。 【複查期限】:請在各甄選學校所訂定的複查截止日前辦理。(查詢各校截止日: 「一般組」、 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) 【所需資料】:「甄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表」 【申請方式】:填妥「甄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表」,在期限前,傳真至甄選學校教務處辦理複查,並以電話確定已收到傳真。各甄選學校會於113年7月13日12:00前將複查結果通知考生。(各校電話傳真請參閱簡章附錄四「甄選學校代碼暨地址電話傳真一覽表」) 【注意事項】:複查以1次為限,逾期或未依以上規定的複查手續辦理者,則不受理。 ★想知道113「四技甄選」何時上網填志願序嗎?請參考:3分鐘看懂四技甄選 隨時關注日程表,提早做準備喔~
運動考情 【113運動甄審.甄試】6/26放榜,複查7/1截止
5月2日前參加113年「運動甄審」、「運動甄試」的同學請注意,運動績優升學輔導委員會將於113年6月26日下午5點公布榜單,並於當日郵寄錄取分發名單及甄試成績單至各考生原肄(畢)業學校的教務處或承辦單位。考生可直接上網至「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網」查詢榜單。 甄試成績複查怎麼做? 如果對「運動甄試(學科考試或術科檢定)」的成績結果有疑義,考生可以向委員會申請複查。 【複查期限】:113年7月1日下午5點前(非以郵戳為憑) 【所需資料】:「甄試成績複查申請書」(簡章附件八)和成績單影本。 【申請方式】:填妥上述申請書並附上已貼好足夠郵資的回郵信封,在期限前親自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招生委員會。(收件人:「113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」。地址:「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」。) 【注意事項】:申請複查以1次為限,逾期不受理。 錄取注意事項 獲分發的錄取生,請依錄取學校規定完成報到手續。如果想參加113學年度大學「考試分發」或四技二專「統測分發」招生,請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。 若在錄取學校所定報到截止日前未完成報到手續,且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,須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,但不能再參加當年度「考試分發」或「統測分發」招生。
技職考情 【113四技甄選】6/25起 查詢甄選總成績
113學年度「四技甄選」的「甄選總成績」於113年6月25日10:00起在「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—四技甄選」網站上提供查詢服務,一直到113年7月1日17:00截止。各甄選學校並不會寄甄選總成績書面通知單給考生,故請考生一定要上網確認,若有疑義可提出複查。 ★什麼是「甄選總成績」?請參考:【四技甄選】「甄選總成績」怎麼算? 「甄選總成績」查詢方式 「一般組」考生,請進入「考生作業系統」,點選「甄選總成績查詢(一般組)」,即可查詢成績。 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考生,則請進入「青年儲蓄帳戶考生專區」,同樣點選「甄選總成績查詢(青年儲蓄帳戶組)」,即可查詢。 「甄選總成績」複查方式 考生若對甄選總成績(含競賽、證照審查結果)有疑義,可向甄選學校申請複查。 【複查期限】:請在各甄選學校所訂定的成績複查截止日前辦理。(查詢:「一般組」各校截止日、「青年儲蓄帳戶組」各校截止日) 【所需資料】:「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」 【申請方式】:填妥「甄選總成績複查申請表」,在各校複查期限前,傳真至甄選學校辦理複查,並以電話確定是否收到傳真。(各校電話傳真請參閱簡章附錄四「甄選學校代碼暨地址電話傳真一覽表」) 【注意事項】 1.複查以1次為限,逾期或未依規定辦理,甄選學校將不受理。 2.只能針對成績是否漏列或計算錯誤提出複查申請,不能要求重新評分或補送競賽獲獎、證照證明等相關資料。